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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华家谱标准
南山发表于 2022-10-01 17:53
中华家谱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家谱著录的主要技术要求。
1.2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著录家谱的编撰软件应具备的技术要求。
1.3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化家谱、数据化家谱及纸质家谱的著录及数据加工处理。
1.4本标准不包括纸质家谱的制作和印刷、装订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60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GB/T3792.1 文献著录总则GB/T7156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9704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15418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DA/T18 档案著录规则
DA/T31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1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档发[2001]6 号

3术语和定义

3.1外部术语定义

3.1.1家谱 统称。
3.1.2通谱 记录一个民族、一个姓氏较为完整的源流、文化、发展等内容,收录家族人丁中 5%—20% 以上的世系数据的家谱。
3.1.3族谱 一个家族的家谱。
3.1.4支谱 表述一个分支的家谱。
3.1.5中华家谱 包含各姓氏通谱在内的全球华人总谱。
3.1.6姓氏通谱 包含本姓氏各分支谱在内的姓氏总谱。
3.1.7姓氏分支谱 本姓氏的各个分支建立的家谱。
3.1.8小家谱 亦称我家家谱、家家有谱。一个家庭的小家谱,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建立的以家(庭) 族成员为核心的家谱。

3.1.9家谱数字化 数字化是指把模拟数据转化为 0 和 1 表示的二进制码。 将传统的纸质家谱通过
扫描、数码照相的手段,没有通过识别技术,仅将纸质家谱存储为以 0 和 1 的数字表示的图象文件, 可供复制和传送。这个处理过程为家谱数字化。
3.1.10数字化家谱 经过 3.1.9 过程处理后的家谱称为数字化家谱。
3.1.11家谱数据化 数据化是指把一种现象转化为可制表分析的量化形式的过程。将传统的纸质家谱通过人工录入或扫描、数码照相后采用 OCR 等识别技术处理成文字数据后,存储为数据文件,可供检索、分析和家谱世系数据的运算后进行排版输出。这个处理过程为家谱数据化。
3.1.12数据化家谱 将家谱数据用人工方式录入数据库,或经过 3.1.10 处理后存入数据库的家谱, 用于替代传统的纸质家谱,可供检索和家谱的排版输出。
3.1.13数据格式 以一定格式存储在数据库中的数据。
3.1.14数据交换 将不同的家谱数据系统中的数据提供给另一个家谱数据系统。
3.1.15数据检索 根据用户需求在数据库查找相应的内容,供用户参考、使用。
3.1.16数据上传 用户将家谱数据按系统要求上传到数据库中。
3.1.17数据下载 按用户指令和权限,系统提供的数据下载功能。
3.1.18数据字段 为表示一个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需要,在数据库中设立的类别。

3.2内容术语定义

3.2.1凡例 规定一部家谱的编撰规范,也称谱例。主要是介绍本谱的编写体例,收录范围,结构特点, 各种著录规则,本谱中各类目的立类理由,适用范围,各种可入谱和不可入谱人物的标准,以及诸如如何避讳等行文要求。
3.2.2体例 家谱的排版模式。有欧式、苏式、宝塔式、牒记式、图文对照式、图记式等。
3.2.2.1欧式(欧阳修式)上至高祖,下至五世玄孙而别自为世,以表格图式进行表述。每五世一图, 第二图五世至九世,第三图九世至十三世,以下类推。
3.2.2.2苏式(苏洵式)亦称垂珠体式,世代直行下垂,世代间无横线连接,全部用线串连,图表格式由右向左排列,主要是强调宗法关系。
3.2.2.3宝塔式 世代人名如宝塔,自上而下排列。始祖置于上方正中位置,后世子孙按辈分依次排列, 每一父辈置于字辈的上方正中。
3.2.2.4牒记式 用文字来表述关系,亦称表记式。分为横排式与竖排式。
3.2.2.5图文对照式 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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