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祖胡拱辰:从县令到尚书的仕途人生》胡银生
第十七代先祖胡拱辰是明朝的一位重要大臣。他一生历经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六朝,为官四十八年,以清廉、仁恕、能干著称,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政治人物。他在政治上有着卓越的成就,勤政爱民,注重教化,敢于直言,切中时弊,善于应对复杂局势,清廉自律,慎独慎微,隐忍内敛,低调行事,重视地方治理,注重实效,在当时被朝廷高度评价,是明代官员学习的典范;他的品德修养和处世哲学,以及清廉、勤政、隐忍和善于应对复杂局势等品质,无论在朝为官还是退居乡间,都保持清慎自律的作风,不以位尊而骄奢,不以显赫而霸凌,不以致仕而懈怠,使他赢得了朝廷和百姓的尊重,成为激励一代又一代为官者,被后人传颂为一位清官典范。其生平和事迹展现了一位明代官员廉洁奉公和为民服务的精神,其忠诚和政绩也为明朝中期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事迹被载入《明史》成为后世官员学习楷模,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值得铭记的杰出官员。
先祖胡拱辰(1416—1508),字共之,号敬所,别号亦拙斋,出生于浙江淳安县梓桐镇,出身官宦世家、书香门第。宋代有先祖胡一之、胡南逢、胡诚一等人连登进士,裔孙胡拱辰在明代中进士,形成“一门四进士,两朝双荣耀”的佳话。胡拱辰自幼聪颖好学,勤奋刻苦,对经史诸子百家皆有涉猎,明正统四年(1439年)考中进士,从此踏上了仕途。初任直隶徽州府黟县知县,后历任江西道监察御史,贵州布政司左参政,广东布政司左参政,广西布政司右布政使,四川布政司左布政使,拜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后迁兵部右侍郎,又改左副都御史总理粮储,最终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因年事已高请求退休,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七十一岁归乡。弘治十四年(1501年),巡按御史陈铨向朝廷进言,称胡拱辰退休十余年,生平清廉操守始终如一,请求给予特殊礼遇以激励臣子的节操。朝廷下诏每月给予胡拱辰二石粮食,每年派隶四人。正德元年(1506年),胡拱辰九十岁时,朝廷派遣使者带着敕令慰问他,赐予羊酒,并加赐廪隶。正德三年(1508年)正月,胡拱辰去世,享年九十三岁,被追赠太子少傅,谥号庄懿。
先祖胡拱辰在任黟县知县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减轻赋税,简化诉讼程序,兴办教育,特别是推行惠政,廉明仁恕,讼简赋平,上无逋租,下无争讼,文学政事称重一时。他重视教育,常买民地以广学宫,修建儒学,教化育人,还主持修建了“胡公井”,供祭祀之用,使得黟县的治安和经济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其政绩得到了百姓的赞誉,被誉为“廉明仁恕”的好官。离任时百姓持盘费追送,但他一无所受。在黟县的政绩:1、廉洁仁政。胡拱辰在黟县任知县三年,以廉洁、明察、仁恕著称。他简化诉讼程序,减轻赋税负担,使地方秩序井然。2、扩建学宫。他购买民地扩建学宫,推动当地教育发展,受到百姓称赞。3、祭祀董兴。胡拱辰到任后,祭祀都抚董兴,以示对地方安定的重视。后世评价。胡拱辰在黟县的政绩被载入《黟县志》,邑人立生祠以纪念他的德政。因政绩显著,后升任江西监察御史。在监察御史任上,陈述当时社会的八项弊端,展现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对国家事务的关注。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如选将、保邦、修德、弭灾等,为国家的治理和发展出谋划策。在己巳年(1449年),也先俘虏英宗,明代宗遣使臣蒋文等到胡拱辰守孝的墓庐夺情,让他入京任职,他坚守礼制没有赴任。
先祖胡拱辰于景泰元年(1450年)六月重新起用,升任贵州布政司左参政。当时贵州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山高皇帝远,当地土著常常不服皇权统治,局势较为复杂。胡拱辰积极平定叛乱,维护地方稳定,与总兵官方瑛合作,成功擒获了白水堡仡佬族头目沈时保,平定了毕节的叛乱,威震边陲。主要政绩:1、平定叛乱。胡拱辰到贵州后,巡抚贵州的大理寺丞王恂委任他分守威清至永宁二十九卫所地方。他在安庄卫处决了为患多年的犵狫蛮头目沈时保,在赤水卫安抚了女土官,在毕节卫收服了水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