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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络音乐才是真正的民主音乐
xiaopohai520发表于 2007-11-23 15:21
网络音乐才是真正的民主音乐
周亚平在“恶俗歌曲座谈会”上未被公开的发言

近日,一场关于“抵制恶俗网络歌曲”的座谈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在大众的印象里,这是一次“主流音乐家”们发起的群情激愤的批判会。其实,还有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唱片公司的从业人士出席,并做了观点不同的发言,但是在整个会议“一边倒”的氛围中,几乎没有引起外界的关注。
他就是北京鸟人艺术公司的董事长兼CEO周亚平。

网络把话语权还给大众
周亚平是第四个发言的,针对前面有些人正式发言前先坦诚地表明“我不会上网”或“我从不上网”这一情况,周总首先介绍了一下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不同点。他说,传统媒体的门槛通常很高,但网络是开放性的,几乎没有什么门槛。所以,网络承载的就是“草根文化”,但别小看它,“草根文化”才是最具生命力的文化。
网络的另一个根本特点是接受信息的主动性,而传统媒体在接受信息时都是被动的。这是颠覆性的,这决定了话语权在谁手里。一首歌是否流行,不再是权威人士或者排行榜来说的,而是实实在在的点击率,这才是真正的流行标准。话语权回归大众,这促使了一大批优秀的音乐通过网络流传开来。
对于音协宣布的抵制名单,周总发表了不同看法。《狼爱上羊》、《不怕不怕》和《老鼠爱大米》三首歌都不应该被称为恶俗歌曲,而是创意很独到的优秀作品。《狼爱上羊》的情感非常真挚,很感人;而《老鼠爱大米》则是一种比较调侃的风格,通过已经形成的习惯性语言,实现了一种轻松的感情表达。它们的内容是健康的,表达的情感也都是正面的,没有问题。

网络音乐不等于恶俗音乐
周亚平并不否认在网络上有一些恶俗音乐,比如《大连站》这种歌曲,确实是比较恶俗的。但所谓恶俗音乐也不是有了网络才发明出来的,网络出现之前一直就有,比如80年代的《大老爷们爱老婆》。网络本身只是音乐传播的一种渠道,现在却被定义成一种音乐类型,根本就是混淆概念。网络音乐和恶俗音乐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如果连这个都认不清的话,我们就不可能找准方向,不可能说到点子上。
周总最后说,凡是在网络上十分流行的歌曲一定不是恶俗的,而且都是优秀的和健康的。至于有的歌曲不择手段哗众取宠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但这样博得的关注度不可能长久。我们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我们应当相信公众的判断力和审美层次。

从“有啥吃啥”到“给啥吃啥”到“想啥吃啥”,音乐网络化代表了社会的进步
“在我们这代人的记忆里,最早听音乐,是从架在村头、操场上的大喇叭里,不管你想不想听都得听。后来有了广播、电视,听起来更方便了,但只能在有限的频道里来选择。再后来,有了磁带、CD,我们总算是可以主动选了,但受到价格和产品数量的限制,选择的余地还是有限的。直到有了网络,听众的耳朵才终于自己当家做主,想听什么歌都可以去找。
“打个比方,我们建国初期,物质匮乏,大家是‘有啥吃啥’;后来通过发粮票、肉票、油票来计划分配,那是‘给啥吃啥’;到现在经济发达了,大家是‘想啥吃啥’。什么叫做社会进步?这就叫社会进步。”

网络音乐是真正的民主音乐
在传媒发展史与传播话语权方面,周总有更独到的见解。
周总说,大众传媒发展到今天,已经初步实现了传统传媒到现代传媒的演进。一部传媒的发展史,也是一份传播话语权的转移路线图。
在以电视、电台、报刊等为主的传统传媒时代,话语权完全被集中到少数权威手里。传媒制造明星,明星支持传媒,二者互为依存,共同掌握话语权。新人想要出位,必须得到前辈的提携和传媒的支持。在90年代传统传媒发展的巅峰,央视的春晚被称为“造星工厂”,就是最典型的情况。我们经常听到有一些媒体,动辄封杀这个封杀那个,“封杀”正是显示话语权的专有名词。
直到以互联网为标志的现代传媒的出现,使大众传媒真正地成为“大众”的传媒。音乐可以在网络上自由传播,音乐的传播不再取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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