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问安忠一个低级问题:你说枣庄胡氏十四世一十八泄祖在世年代为明末清初。枣庄胡氏创修谱是于清乾隆三十一年(即1766年,己接近清朝中期),也就在创修族谱时,先祖们才为枣庄胡氏从十四世一五十三世规范了四十个字辈:即文振儒明成......等四十字。按照你的考证,枣庄胡氏十四世在明末清初(明1368一1644年,清1644年一1911年),即于1644年左右就已在世,就是说在枣庄胡氏创修谱120多年之前,枣庄胡氏十四祖就已在世了,当然,在这120余年中,肯定也会有十五世、十六世、十七世祖出世。在此我想问安忠:此时(明末清初,即在1644一1766年)我胡氏字辈并没统一规范之前的这120余年里,枣庄市胡氏十四世、十五世等众多先祖既然已经在世,相必都得有个名讳吧?而这时枣庄胡氏字辈尚末统一规范,你说这时在世的十四世及以下各世祖名讳在族谱中是怎样记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