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馨吾。归安县人。早年人上海广方言馆就读。1888年中举人。1890年随薛福成出国,任驻英国使馆翻译学生,后升随员。三年后任驻美国公使馆参赞。1896年任驻俄国公使馆参赞。1902年2月任代办。同年7月以三品卿衔派充出使俄国钦差大臣。1907年9月内调外务部右丞。1908年3月任出使日本钦差大臣。1910年兼任海牙国际法院中国委员;5月升任外务部右侍郎;7月迁左侍郎,兼税务大臣帮办。1911年l0月任袁世凯内阁外务部大臣兼帮办税务大臣。1912年3月任税务处督办;3月至6月署理外交部总长;11月被任命为驻法国全权公使兼驻西班牙、葡萄牙全权公使,1913年5月到任。1914年起专任驻法国全权公使,至1919年4月请假回国。1920年9月任驻日本全权公使。1922年3月辞职回国。三个月后任外交部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理事。1926年3月至5月任贾德耀内阁外交部总长,兼关税特别会议全权代表;4月20日至5月13日兼署国务总理并摄行临时执政。1927年1月至6月任顾维钧内阁内务部总长;6月代理国务总理;11月任平政院院长及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18年至1928年四次连任海牙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1933年11月24日在北平病故。
来源:林吕建主编;卢敦基,张学继,项义华等副主编《浙江民国人物大辞典》442页.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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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胡惟德
胡惟德(1863年-1933年11月24日),字馨吾,浙江吴兴人,中国清朝及民国初期的政治及外交人物。
生平
在上海广方言馆学习后,他于1888年(光绪14年)中戊子科举人。1890年(光绪16年),他作为薛福成的随从,在驻英国公使馆任繙译学生,后升为随员。此后,他历任驻美国公使馆参赞、驻俄国公使馆参赞。1902年(光绪28年)2月,他代理驻俄国公使事。同年7月,他升任出使俄国大臣。
1907年(光绪33年)9月,他归国任外务部右丞。翌年3月,他任出使日本大臣。1910年(宣统2年),他任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当时中文译为“公断院公断员”)。同年5月,他归国任外务部右侍郎。7月改任左侍郎,兼任帮办税务大臣。1911年(宣统3年)10月,他任袁世凯内阁外务部副大臣、署理外务大臣。
1912年(民国元年)3月,他任税务处督办,兼任第一次唐绍仪内阁的暂代外交总长。同年11月,他任驻法国公使。此后,民国3年(1914年)他兼任驻西班牙公使、驻葡萄牙公使。1920年(民国9年)9月,他改任驻日公使。1922年(民国11年)6月,他解职归国。9月任外交部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理事。
1926年(民国15年)3月,他任贾德耀内阁外交总长,兼任关税特别会议全权大使。4月20日,段祺瑞辞任临时执政,贾辞任总理,胡惟徳代理国务总理,直到同年5月13日。1927年(民国16年)1月,他任顾维钧内阁内务总长,同年6月去职。同年11月,他任平政院院长及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23年(民国17年),他再度任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
1933年(民国22年)11月24日,他病逝于北平,享年71岁。
家庭
胡惟德共有十二位子女,其中长子胡世泽、次子胡世熙、五子胡世勋均为外交官。另一子胡世华则为著名数理逻辑学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