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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胡志良:胡安国研究专栏
回帖:漫谈“谥号”与“文定”石榴红
古代历史上的皇帝、皇后大臣等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人物,在其去世之后朝廷会依据其生前所作所为,高度概括生平事迹,从而给出一个具有评价意义的称号,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谥号,通俗来讲就是盖棺定论。

《逸周书·谥法解》第五十四上记载:“维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建功于牧之野,终将葬,乃制谥。遂叙谥法。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车服者,位之章也。是以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出于己,名生于人。”这是最早关于谥法制度的文字记载,也就是说谥法制度形成于西周中期。

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看到谥号有“子议父、臣议君”,秦始皇认为是大不敬,从而把谥法废除了。《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自今已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因此秦朝皇帝无谥号,对大臣也不赐谥。西汉建立之后又恢复了谥号制度,随着封建王朝的灭亡而废除。

皇帝的谥号是在嗣位皇帝的参与下得到的;末代皇帝的谥号由下一王朝的帝王追赠,或者由遗民政权上谥。比如:周朝姬发,因武力灭商有功,死后被谥为“武”,后人就尊称他为周武王而不叫他姬发了。又如:大汉朝刘协,因把皇位献给了曹丕,死后被谥为“孝献”,称孝献皇帝,史称汉献帝,是不是有点怜悯又无奈的感觉。

其实皇帝除谥号外,还有庙号、年号,有时容易分不清。一般来说凡称某某帝的就是谥号,而称某某祖、某某宗的就是庙号。从中国历史朝代看,我们就能很快发现,唐朝以前一般称谥号,如汉文帝、魏武帝、隋炀帝等等,而唐朝以后就改称庙号了,如唐太宗、宋太祖、明神宗等等。但也有例外,如汉第一个皇帝刘邦,他的庙号是“太祖”,谥号是“高”,所以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汉太祖刘邦,或者叫汉高皇帝刘邦,我们叫汉高祖刘邦其实是错误的,只是后人都叫惯了,将错就错而已。

另外,因为皇帝地位至高无上,加上继位的代数越多,那么获得追谥的赞美之辞就越多,这就造成皇帝的谥号字数越来越多,有的甚至有 20 多个字,特别是唐朝以后,皇帝的谥号就开始膨胀变味了,达不到盖棺定论的功用,叫起来也麻烦,而庙号反而取代了谥号的功用。如宋太祖谥号为“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如果叫庙号就是宋太祖赵匡胤,叫谥号就是宋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赵匡胤,问题是有哪个傻子会这么麻烦地叫呢?

可是即使选简单的叫,问题也还是存在的,因为谥号和庙号都是皇帝死后才有的,前面已经解释了谥号是盖棺定论,而庙号是写在神位牌子上,放入祖庙供后人祭祀用的,也是死了后的事。

那么在皇帝活的好好的,在位当朝时又怎么叫呢?那就叫年号叭。只是有的皇帝无聊,年号经常变,如女皇帝武则天从太后临朝到称帝,用了16 个年号,怎么办?自然有能人出来,于是明太祖朱元璋一板拍死,规定一帝一年号。自明到清就使用年号叫法了,如明万历帝、清康熙帝等叫法,用起来多方便呀,还不用担叫错,至此终于解决了这一麻烦。

大臣的谥号却要简单的多,反正都是朝廷赐予的,一般由礼部或礼官主持,在皇帝同意的情况下赐谥,基本上都是客观实在地进行评价。发展到唐代,还产生了议驳制度,即由太常博士议上,若名实不相符,给事中可以驳奏再议。明清则由礼部拟谥,皇帝核定,礼部有时也会多拟几个以备皇帝选择确定。对亲贵、大臣死后赐谥,如果朝廷认为不妥的,谥号亦可追夺,如秦桧死后,宋高宗赐谥忠献,意思是褒扬他危身奉上、智质有圣,至宋宁宗时追夺原谥,改谥缪丑,那是指斥他名实相悖、怙威肆行。

那么哪些人死后可以获得谥号呢?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规定。根据谥法,周朝天子、各国诸侯、卿大夫及夫人得有谥资格;汉朝规定只有封侯者有得谥资格;唐宋规定职事官三品以上才有得谥资格;到了清朝,谥法更加完备,规定一品以上官员有得谥号资格。但事实上清朝发现了谥号的另一个作用,那就是用来笼络汉族官僚士大夫的人心,争取支持,以利于建立和巩固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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