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7809阅读
  • 9回复

转帖:中国干部的行政级别划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09-04-24
中国干部行政级别划分(2008-11-18 11:36:04)标签:杂谈   分类:多彩世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943480100bfzu.html

现在来看中国行政,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政府、政协、人大、纪委。

中国干部级别划分

国家级正职:

(包括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

国家级副职:

(包括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等)

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行、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布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

乡科级在下,就是所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现任兵团司令员华士飞、政委聂卫国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十四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174个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注:

副省级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等共15个。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

重庆市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1997年2月成为省级的直辖市。

副省级城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行政级别相同。最初的十六个副省级城市是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发文(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的。

副省级城市与地级市或地级行政区一起纳入各省的直接管辖之下,没有被单列。
114412749@qq.com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4-24
在网上查到一份资料(是否权威不清楚),对于系统地收集胡氏政治精英人物,收录进“胡氏名人”专栏,可以起到重要的甄别分类作用。我看过一些胡氏专著,在名人收录上往往缺乏统一的取舍标准,普通的工程师、教师也可以收录,而历史上有名的胡氏人物却被遗漏。而在各地新修谱中一般对此(本支名人)都有规定,哪一个级别的可以收录。对于当代各界胡氏精英人物入谱,制定一个收录标准很重要,否则真的就成了胡氏户口簿了。由此推及其他胡氏历史人物资料的收集,开展真正的“胡氏名人”调查,这也是我们网站未来的工作之一,只是工程实在过于浩大,没有几十年的时间根本看不到结果。不管怎样,我是反对在没有制定收录标准的情况下,随意“认定”名人的。我们网站、论坛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模糊地带,一切都以个人的感觉来决定是否为“名人”,但这毕竟与“入谱”有区别。“入谱”是要有一定严肃性的,尤其是“国谱”。
南山 2009.04.25
[ 此贴被南山在2009-04-28 10:35重新编辑 ]
114412749@qq.com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4-24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114412749@qq.com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4-24
我国的军队及行政级别划分(转) 
我国的军队及行政级别划分(转) 2008-12-01 16:14
分类:军事常识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http://blog.163.com/yanghongchao_1987/blog/static/32016055200811141420279/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军队级别和地方级别的比较和等同,一直是军事迷和军政迷热衷于探讨的问题.大家所持观点却始终难以统一.往往是某几点符合了,其他几个级别又对不上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军队的职级在军和中央之间多了大军区一级机构.这就使军队的职级何地方能难做到一一对应.本文试通过寻找几个参照点,破解军队和地方级别的对应难题.

第一个参照点,军委主席和国务院总理.尽管军委主席一直都是由党的一把手兼任,其地位高于国务院总理,但是两者的级别是相同的,都是正国家级,因此这两个级别应该看作大致相等.

第二个参照点,军委副主席和政治局委员,副总理.目前军委的第一副主席XXXXX简历明确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在中央军委副主席之前与之并列,按我党的惯例,这样的职务安排一般表示两者级别大致相当,如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另外我们从XXXXX的简历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也可以看出,国务委员排在军委副主席之后,可见军委副主席应该介于政治局委员和国务委员之间,而这股委员和国务委员均为副国家级,可见军委副主席应该也是对应副国家级.

第三个参照点,正军级和正厅(局)级.在全国来说只有在公安部这个单位才会同时拥有现役干部和国家行政编制干部.而且两者的编制序列大致相同.在公安部,正军职的武警干部和正厅(局)级的国家行政干部同时都担任正局级职务.可见在国家的干部序列里,两者的地位相当.

有了以上三个参照点我们大致可以排出军级以上的对应关系:

军委主席级———正国家级 国家主席 总理 政治局常委

军委副主席级——副国家级 副总理 政治局委员

军委委员级———享受副国家级 国务委员 国务院秘书长 中办主任

正大军区级———正部级 部长 省长 省委书记

副大军区级———副部级 副部长 副省长 省委副书记

正军级—————正厅(局)级 正厅(局)长

注:关于军委委员级——享受副国家级 国务委员 国务院秘书长 中办主任对应关系的说明,前面说了国务委员排在军委副主席之后,而国务委员在各部部长之前属于享受副国家级待遇的人员,比照军队的级别大致可以与军委委员相当。

副军级以下的干部级别对应关系就比较难了。

那咱们就选取常用的参照点——县团级

排列如下:

副军级——正厅(局)级 厅(局)长

正师级——副厅(局)级 副厅(局)长

副师级——正处级 县处长

正团级——正处级 县处长

副团级——副处级 副县处长

正营级——正科级 科长 乡镇长

副营级——副科级 副科长 副乡镇长

正连级——科员级 科员(高年资)股长

副连级——科员级 科员(低年资)

排级——办事员级

这样的排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基本把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的级别统一起来了。国家规定: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可任命为办事员,定为十五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十一级。

如一个本科生军队定位为副连职,地方为科员级,13级,比大专生高一级,大专生,军队级别定位正排级,但很快就会晋升副连职,所以实际上又比中专生高。
114412749@qq.com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4-24
以上资料均转帖而来,仅供参考。
114412749@qq.com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4-24
http://hi.baidu.com/%B7%EF%B3%C7%D4%F3%C8%F0to/blog/item/8740fe2b5d80289c023bf64e.html

关于我国现行公务的级别和职务方面的规定归纳如下,希望对不懂或有需要的人有用,部分资料来自网上。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

   国级(总理), 副国级(副总理,国务委员), 省部级(省长,省委书记,自治区主席及区党委书记,直辖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部长), 副部级(副省长,省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及区党委副书记,直辖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副部长), 厅级(司长,厅长,地级市的市长和市委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党委书记,巡视员), 副厅级(副司长,副厅长,地级市的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直辖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党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 处级(处长,地级市的局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区长和区委书记,调研员,公安局的支队长), 副处级(副处长,地级市的副局长,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委副书记,助理调研员,公安局的副支队长), 科级(科长,县或地级市设的区的局长,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公安局的大队长,主任科员), 副科级(副科长,县或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局长,乡党委副书记和副乡长,公安局的副大队长,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县级政府设的局下设的股不是一级行政编制,股长一般是科员,个别是副科,如派出所。
这是政府系统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和全国政协主席是正国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院长是副国级,地方系统及下属机构依此类推。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驻外外交机构衔:
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4)专业技术职务: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

(5)军衔:
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兵、礼仪士兵

(6)警衔:
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

(7)关衔:
海关总监、副总监、关务监督、关务督察、关务督办、关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章 职务与级别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我国公务员范围的确定,有以下特点:

(1)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也是公务员,但他们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所谓政府组成人员,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人员,包括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分别包括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分别包括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乡(镇)、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等。政府组成人员有任期限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每届五年。

我国公务员没有分政务类与业务类,这主要是从我国政治制度来考虑的。西方国家一般实行两党或多党政治,为了减少政党竞争对政府正常行政工作的影响,将公务员分为两类。一类为政务类公务员,包括内阁成员及其助手。他们由选举产生政府任命,有严格的任期,与政党共进退。另一类为业务类公务员,也称为职业文官,通常包括副部长以下的人员。他们一般由考试录用,职务常任,非经法定事由,不可以任意辞退。这样每次政府领导人更迭,影响的只是上层少数人员,大部分职业文官保持基本稳定,国家机器能照常运转。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不存在因执政党更替而影响政府稳定的问题,所以没有必要将公务员分为西方国家那样两种性质不同的类型。但考虑到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政府组成人员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故对属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的公务员,在产生和任免上做出例外规定,其他方面均按公务员制度执行。

(2)工勤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这里所说的工勤人员,是指在工勤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机关食堂、车队、清洁服务队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人虽然也由国家财政出资雇用,但不属于公务员。其原因主要基于两方面:一是其工作性质不同。他们不行使机关的职能,而是为行使职能的人提供后勤服务。二是有利于精简人员、减少财政开支。过去由于第三产业不发达,生活服务业社会化程度低,各机关自己办“社会”,建设各自的生活设施。从发展方向看,机关生活后勤应逐步实现社会化。所以,在机关工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不论其原来是干部还是工人,都不列入公务员。

(3)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审定批准,其工作人员可以列入公务员范围。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行政管理中政府与公益事业性组织不分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着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却被列为事业编制,如各地的商检局、工商局以及部分税务局和公安派出所等。为了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规定,除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外,其他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从事管理活动的人员,也可划入公务员的范围。但学会、协会等组织不属于公务员范围。

从上可见,公务员的范围与干部范围不一样。公务员仅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只相当于原来干部范围的一部分
公务员的级别共分15级,分别与公务员的12个职务等次相对应。各职务等次对应的级别之间相互交叉。每一职务对应1~6个级别,职务越高对应的级别越少,职务越低对应的级别越多。例如,总理对应1级;副总理至副部长各对应2个级;正司长至副司长各对应3个级;正处长至正科长各对应4个级;副科长对应5个级;科员至办事员各对应6个级
114412749@qq.com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4-27
辛苦你了!南山宗亲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5-05
从谷歌上,可以搜索出两个较大的胡姓网站:一个是http://www.zhhxzx.com/main.asp,另一个是http://www.hszqw.com.cn/,我分别浏览了这两个网站,感觉都办得不错。但因为上述两个网站都是咱胡姓的,建议,为了有效利用资源,方便信息发布,统一交流平台,对不同的胡姓网站进行整合。
humingquan.chinavalue.net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5-06
呵呵,看到总版主的帖子,真是开眼界了,原来还有这么大的学问啊!领教了。
安定郡 积善堂 安徽无为濡湏胡氏 电话:13956673139     QQ:82725088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5-12
副省级大市现在增加很多。
江苏徐州睢宁胡氏...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