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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正惠公(则)年谱----胡宗懋原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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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 发表于: 2020-11-19
胡正惠公年谱
胡宗懋原作

自 叙
先大夫归自武昌,谒高伯祖祐顺侯墓於西湖之龙井,砻石揭於其阡,时余年十有一谨识之不敢忘。越十有三年,负笈湖上,诣祠行礼,松楸夹道,遗像清高,尊祖敬宗之思肃然以起。归而網罗事实,见胡公事辑,读之苦其爻疋漏。嗣得胡公墓錄於八千卷楼,特详於墓事而巳。今年春,偶检行箧,见库川族人所辑正惠公集,首法轮院记、次“致仕谢表”、次“别方岩诗”、次“及第诗”、次“和桂子诗”、次“和种桂诗”、次“紫霄观诗”、次“水村诗”、次“奏免衢婺丁钱诗”、次“题严子陵祠堂诗”凡十馀页前有嘉庆乙亥工登階序。道光永康县志因之,而以“夜坐闻竹声示姪诗”增入焉。以余攷之,致仕谢表即“范文正公集”所载“代胡侍郎乞朝见表”,“水村诗”则俞紫芝作,“ 夜坐闻竹声示姪诗”則郑刚中作。俞郑皆南宋时人,占籍金华,两诗见元吴师道“敬乡绿”中,其非公作明甚。然则,公之遗著一文七诗而巳。又按范文正公集卷三有“依韻答胡侍郎见寄”诗别集卷一有“依韻和胡使君书事”诗,今原韻两诗俱佚,乃知公稿散失巳多。生千百载以下,欲荟萃而甄錄之,夫亦事之难能者矣。正惠公集开卷有年谱僅一页,叙世系生卒及开宝、太平兴国、雍熙、端拱诸纪元,而事实悉未载。楙不自揣勉为捃摭,首年谱次坿錄,裒然成卷,付之剞劂,以免数典忘祖之诮云尔。
甲午孟冬季樵胡宗懋


年 谱
昔虞舜之后有胡公,周武王封于陈,蓋族望之来远矣。公讳则,初名廁,母以如廁得则,故名。既臚传,帝用御筆塗去广,曰:“廁非所名”。始名则,字子正,永康胡庄人。
(编者析注:此叙似属传说,非真其实。其一,胡则原有“大名”。在族谱中载,胡则兄弟四人,依次为则、賏、赈、贶,其名都是“贝”旁,因为胡则出身官宦之家,书香门第,起名是很讲究的。其二,胡则行事,早就用其“大名”,于端拱元年(988)的八月初一日,就以胡则的署名在方岩僧舍的屋壁下写了《别方岩》诗。至于,于端拱二年〈989〉参加殿试,竟弃用“大名”,而用“廁”名。在族谱或正史中均不见有此载))。
少而倜傥,富宇量,高风义,果敢有才气,往往临事得法外意;性至孝,轻财好施,不为私積。曾祖,讳彭,仕吴越令,祖,讳彦瀫(瀔),考讳承师,在乡闾间以積善称,因公而贵,皆至尚书比部员外郎,赠吏部郎中。妣应氏,封永乐县太君,赠普宁郡太君。夫人陈氏,封上党县君,进封本郡君,没赠颖川郡君。弟赈,字淑仁,官登士郎。子四人,长曰楷,都官员外郎,次曰湘,太常寺太祝,次曰桂,次曰淮,虞部郎中。二女,长适泉州德化县尉苏璠,次适御史台主簿华参。(据范仲淹胡侍郎墓志铭及赠颖川郡君陈氏墓志铭、宋史本传、胡氏宗谱、永康诗录)
宋乾德元年癸亥(963)一岁
八月月十三日公生
正惠公集云(以后称本集)八月十三日生于永康之胡庄。
(编者析注:永康塘里坑有村名胡庄,然而在其族谱中未见有胡则诞生于此和生活于此之记载,当地民间亦无此传闻,故其所述之胡庄,可能是指某个胡姓所居之庄。)
永康诗录云(以后称诗录),公生前一夕,母梦吴越王钱鏐飞一骑叩门。故论者谓公钱鏐后身凡再守杭,潮为之不至,以鏐尝射退潮故也。
按此说,他书未载,似涉傅会。
乾德二年甲子(964),2岁
乾德二年乙丑(965),3岁
乾德三年丙寅(966),4岁
乾德三年丁卯(967),5岁
开宝元年戊辰(968),6岁
开宝二年己巳(969),7岁
开宝三年庚午(970),8岁
开宝四年辛未(971),9岁
开宝五年壬申(972),10岁
开宝六年癸酉(973),11岁
开宝七年甲戌(974),12岁
开宝八年乙亥(975),13岁
三月初一日,公祖父彦瀔卒
胡氏宗谱云(以后称宗谱)彦瀫(瀔),字从美,开宝乙亥年三月初一日未时卒
按范仲淹兵部侍郎胡公墓志铭(以后称墓志)称王考讳瀔,与宗谱异。
(编者析注:宗谱载,胡则的曾祖父胡彭生三子,长廷讦,居东阳;次廷许,居暨阳上金;幼廷评,字从美,号彦瀫(瀔)。胡彭,原事武肃王钱镠,后唐长兴三年(932),钱镠卒,由其子钱元瓘继任,此时,胡彭已年老归职,后从其子廷评迁永康,家于邑之北隅。据“达人公墓志”:“ 唐室将季,海水群飞,烈考彦瀔方十四、五”,故可知彦瀫(瀔)应生于公元892年左右。“达人公墓志”又载,公(承师)“弱冠丧烈考”。承师生于940年,故其父彦瀫(瀔)当卒于960年左右。宗谱所载彦瀔生于同光甲申(924),卒于开宝乙亥(975),似是不符。)
太平兴国元年丙子(976)十有四岁
出外就傅
本集云,年十四岁从师
按十四岁始从师或指出外就傅而言
太平兴国二年丁丑(977)十有五岁
四月初三日,公祖母徐氏卒
宗谱云,太平兴国丁丑年四月初三日辰时卒。
太平兴国三年戊寅(978)十有六岁
太平兴国四年己卯(979)十有七岁
太平兴国五年庚辰(980)十有八岁
太平兴国六年辛巳(981)十有九岁
太平兴国七年壬午(982)二十岁
太平兴国八年癸未(983)二十有一岁
雍熙元年甲申(984)二十有二岁
读书寿山寺
本集云,雍熙元年往寿山寺侧筑室读书。
墓志云,钱氏为国百年,士用補荫,不设贡举,吴越间儒风几息,公能购经史属文辞
雍熙二年乙酉(985)二十有三岁
十二月十五日公曾祖父彭卒
宗谱云雍熙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卒
(编者析注:有宗谱载,胡彭生于天祐甲子(904),卒于雍熙乙酉(985),享年81岁。而史上,黄巢于公元878至884年间率军起义,期间曾进攻杭州为钱鏐所退。宗谱载,胡彭辅武肃王钱鏐在攻黄巢之乱中,据有吳越,被授吴越令。胡彭与钱鏐应是同一时代人,年龄似应相仿,约生于公元860年之前,于公元932年钱缪卒时,已年老归职。故胡彭似不可能逝于公元985年。)
雍熙三年丙戌(986)二十有四岁
雍熙四年丁亥(987)二十有五岁
端拱元年戊子(988)二十有六岁
春,读书方岩僧舍,八月应乡举,别僧有诗。
吴师道敬乡录(以后称敬乡录)载公诗云,春与湖湘陈生束书居方岩僧舍,八月朔命驾求岳牧荐应天子举,将与僧别,为五言十二韻,书于屋壁下,诗云(略,详见遗文集)
按敬乡录又载公“紫霄观”诗云(略,见遗文集)未载年月,姑缀于此。
(编者析注:清康熙《永康县志》卷十四有云:“ 紫霄观,县东三十里,原名招仙,梁大同二年建,宋大中祥符元(1008年)易今名。”推之,“ 紫霄观”诗,当于大中祥符元年改招仙观为紫霄观时所作。此年正是公为母亲永乐县君应太夫人去世服丧之时。)
十有十八日,公曾祖母应氏卒。
宗谱云,端拱元年十月十八日巳时卒。
(编者析注:应氏与胡彭的生年当相仿,其卒年似不在此年。)
端拱二年己丑(989)二十有七岁
三月,公登陈尧叟榜进士,赋及第诗。
道光《永康县志》云,胡则登尧叟榜进士。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后称长编)云,三月壬寅,上御崇政殿试,合格举人,将进士阆中陈尧叟,晋云曾会等一百八十六人并赐及第。敬乡录载公“及第”诗云(略,见遗文集)
淳化元年庚寅(990)二十有八岁
淳化二年辛卯(991)二十有九岁
補许州许田尉。是年,丁谓客许田,公厚遇之。
长编云,第三人以下,分授职事州县官。
宋史本传云(以后称本传)補许州许田尉。又云,丁谓举进士,客许田,则厚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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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丁谓本传称,淳化三年,登进士甲科。故知是年为许田尉,为公释褐之始。
淳化三年壬辰(992)三十岁
淳化四年癸巳(993)三十有一岁
淳化五年甲午(994)三十有二岁
補蕲州广济宰
“墓志”云,公補蕲州广济宰。
按“本传”未叙補宰,亦未见有设施,疑在淳化五年间補,或未赴任耶。
至道元年乙未(995)三十有三岁
至道二年丙申(996)三十有四岁
调宪州录事参军。索湘命以督随军粮事入奏,并陈边防,称旨记姓名中书。
墓志云,至道中,公在宪州,时西寇梗边,朝廷命师五路入讨,诏具三十日粮以从之,索湘命公督随军粮事,公曰,为百日计犹或不支奈何。索公乃遣公入奏,召对逾刻,公陈边事如指之掌。上顾左右曰,州县中有如此人,遂可其奏,且示甄拔之意。
按宋史太宗本纪,至道二年四月,命李继隆等讨李继迁,故知公督粮在是年。
至道三年丁酉(997)三十有五岁
咸平元年戊戌(998)三十有六岁
咸平二年己亥(999)三十有七岁
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签署贝州节度观察判官公事
墓志云,以本道计使谏议大夫索公湘之举,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签署贝州节度观察判官公事。
按长编,至道三年,索湘以右谏议大夫任河北转运使,贝州属河北,故知改签等在此数年。
李继隆移文问粮,公请索湘以有各报之。
墓志云,李继隆果与寇遇,十旬不解。索公曰,微子几败吾事。一日,其师移文曰,兵将深人,粮可继乎。公曰,师老矣!矫问我粮,为归师之名耳,请以有備报之。索从其议,彼即自还,无以咎我,其先见如此。
按长编,九月王超范廷召,自乌日池与敌遇,大小数战,虽频克捷,而诸将失期卒困乏,终不能擒敌云云,殆即指此。公行河北道,奉朝命,省冗役。
墓志云及,索湘公主河北,计又奏辟之,遂以贝州之行,朝廷遣赐省天下冗役,就命公行河北道,凡去籍者,仅十万数民用休息。
咸平三年庚子(1000)三十有八岁
三月,公弟赈,登陈尧咨榜进士。
县志选举门进士云,咸平三年,陈尧咨榜胡赈。
长编云,咸平三年三月甲午,上御崇政殿亲试赐陈尧咨以下二百七十一人进士及第。
五月丙寅,公奏河北州县课种榆柳,以各材用。
接长编称,咸平三年五月丙寅,著作佐郎胡则上言云云,故知公是年尚为著作佐郎。
咸平四年辛丑(1001)三十有九岁
咸平五年壬寅(102)四十岁
咸平六年癸卯(1003)四十有一岁
景德元年甲辰(1004)四十有二岁
景德二年乙巳(1005)四十有三岁
景德三年丙午(1006)四十有四岁
景德四年丁未(1007)四十有五岁
升本省丞,知浔州,患虎,祷于神,虎斃。
墓志云,升本省丞,知浔州。
又云,在浔州,人有虎患,公斋戒,祷城隍神,翼朝得死虎于庙中。
改太常博士,提举二浙榷茶事兼知睦州。
墓志云,拜太常博士,提举二浙榷茶事,兼知桐庐郡。
按长编,咸平三年五月,公尚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则升本省丞,知浔州,改太常提举榷茶,知睦州。当在此数年间,又按本省丞三字,金华府志作著作丞,盖本省即指秘书省前为秘书省著作佐郎,后升本省著作丞也。
公赋“严子陵钓台”诗(略,见遗文集)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1008)四十有六岁
是年,公以太常博士在睦州任,丁永乐县君应太夫人憂,公庐墓终丧,有草木之祥,本郡表之。
墓志云,自曲台丁太夫人憂。
又云,庐于墓侧,以终丧纪,有草木之祥,本郡表之。
(编者析注:“紫霄观”诗当或作于此时。)
大中祥符二年己酉(1009)四十有七岁
大中祥符三年庚戌(1010)四十有八岁
是年服除,以朝奉郎行太常博士,知温州军事兼管内劝农事
六月一日,“ 法轮院记”成,归之重礼上人。
按“法轮院记”云(略,见遗文集)
大中祥符四年辛亥(1011)四十有九岁
迁屯田员外郎,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
本传云,徙温州岁余,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
大中祥符五年壬子(1012)五十岁
大中祥符六年癸丑(1013)五十一岁
三月甲寅,公上书言铅山坑港事,诏有司分别治罪,其役徒休息之。
长编云,大中祥符六年三月甲寅,胡则上书,言信州铅山县开放坑港兵卒死伤甚众。诏遣使劾转运使规画乖当及提点刑狱司不即闻奏之罪。其役徒休息之。
是年按池州,永丰监吏匿铜数万斤,籍为羡余释之。
按墓志所云,按池州,永丰监即江南路所辖。
长编,于大中祥符六年,公言铅山坑港事后,即叙尝为铸钱监,得吏所匿铜数万斤,吏惧且死。公曰,马伏波哀重囚而纵亡之。吾岂重货而轻数人之命手,籍为羡余释弗诛。故知按池州永丰监在是年。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1014)五十有二岁
公以户部郎中充江淮制置发运使,寻陞三司度支副使,赐金紫。
长编云,祥符七年正月庚戌,在驾发卫真县,次亳州。
墓志云,公在江淮制置日,真宗皇帝奉祀景亳。公实主其供億千乘万骑。至于礼成,无一毫之阙,帝深爱其才,而加奖劳,遂进秩,登于计相之贰。
本传云,真宗奉亳还,擢三司度支副使。
公领江淮制置发运使,尝居杭州,知州戚纶嫉之。
长编云,大中祥符七年,公尝居杭州,戚纶恶之。通判吴耀卿伺纶动静,密以报则,则又厚结李溥,因其捃摭纶过。
按宋史戚纶传称,江潮为患,纶立埽岸,以易柱石之制,虽免水害而众颇非其法云云,是此事实关舆论,非公有意捃摭,明甚。
又按宋史陈尧佐传载,此事与丁谓争议,盖尧佐及纶同议变化,丁谓先徙,纶继徙,尧佐或遂以此疑公所为耶。
九月,公长子楷登服勤词学科
宗谱云,大中祥符七年,楷登服勤词学科。
长编云,是年九月戊戌上御景福殿试亳州南京路服勤词学经明行修举人,得进士张观等二十一人,诸科二十一人赐及第,除官如东封西祀例。
大中祥符八年乙卯(1015)五十有三岁
大中祥符九年丙辰(1016)五十有四岁
公出为京西转运使,迁礼部郎中,陞辞乞她赠考妣,上特许之。
本传云,丁谓罢改事出,则为京西转运使,迁礼部郎中。
墓志云及西京之行,以家君朱绂为请,上曰,胡某为孝,虽非其例,与以明劝也,缙绅先生荣之
按长编,大中祥符九年九月,丁谓罢参知政事,故知公往京西当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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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天禧元年丁巳(1017)五十有五岁
天禧二年戊午(1018)五十有六岁
公在京西,部民讹言相驚,未及奏,奉诏诘责。
长编云,五月丙戌,河阳三城节度使张旻言,近闻西京讹言,有物如帽,蓋亱飞入人家,又变为大狼,状微能伤人,民颇惊恐。诏使体量,又命侍卿史吕言驰往。按本府长吏洎转运使提点刑狱司不即奏闻之故。
本传云,部内民讹言相惊,圣遣使安抚,乃定坐,是徙广西路转运使。
天禧三年己未(1019)五十有七岁
正月,公为进士杨世质等试卷被摈付通判看详,被旨诘责坐罪。
长编云,是年正月,公在京西,上言滑州进士杨世质等诉本州黜落即取元试卷付许州通判崔立看详,立以为世质等所试不至纰缪,已牒渭州依例解发,诏转运使具析不先奏裁,直令解发,缘由以闻其试卷,仰本州缴进世质等仍未得解发及取到试卷。诏贡院定夺,乃言词理低次不合充荐,诏落世质等,而劾转运使及崔立之罪。
徙广西路转运使,番舶遭风琼州,来告食乏,公命贷以帑钱。己而償所贷如期,奏闻奉奖。
墓志云,徙广西路转运使,有大舶困风于远海,食匮资竭,久不能进,夷人告穷于公,公命琼州出公帑钱三百万以贷之。吏曰,夷本无信,又海舶乘风无所不之。公曰,远人之来,不恤其穷,岂国家之意耶!后夷人卒至,输上之货十倍其贷。朝廷览奏而嘉焉。
是年,按宜州,重辟多所平反。
本传云,按宜州,重辟十九人,为辨活者九人。
按本传称,谓罢政事出,则京西转运使,部内民讹言相惊,至遣使内抚,乃定坐,是徙广西路转运使云云。以长编考之,天禧三年正月,公尚在京西,则徙广西或在是年正月以后耳。
天禧四年庚申(1020)五十有八岁
天禧五年辛酉(1021)五十有九岁
公以户部郎中复为江淮制置发运使。
墓志云,天禧中,公尚居郎,署朝廷拟公谏议大夫知广州,公以家君八十岁,恳辞于政府,乃复有制置之行。
按本传,于徙广西后接叙复为发运使。
又以宗谱考之,公父承师生于天福壬寅,至天禧辛酉为八十岁,故知公辞广州复为江淮制置当在是年。
(编者析注:据“达人公墓志”,承师卒于乾兴元年壬戌(1022),享年八十三岁。据此推,承师当生于天福庚子(940),他八十岁时,是在天禧三年已未(1019)。宗谱所载承师生于天福壬寅(942),似是不妥。)
是年,以诗寄范公仲淹,范公自泰州依韶和之。按范文正公集有依韵和胡使君书事诗,首二句云:“ 都督再临横海镇,集仙遥缀内朝班”,蓋指以户部郎中再为江淮制置使也。又按范文正公年谱,天禧五年监泰州西溪镇盐仓,故颈联云:“ 清风又振东南美,好梦多亲咫尺颜”。公是年为家君八十恳辞,复有制置之行。故末二句云:“ 太平天子尊耆旧,八十王祥未赐闲”。
乾兴元年壬戌(1022)六十岁
转吏部郎中,改太常少卿。
二月,丁父承师公憂。
宗谱云,乾兴壬戌年二月十一日子时卒。
(编者析注:是年六月,丁谓因勾结宦官罪罢相,以太子少保分司西京;七月,谓贬崖州司户参军。)
天圣元年癸亥(1023)六十有一岁
天圣二年甲子(1024)六十有二岁
服除,知信州
按墓志云,终制置玉山郡。又云,公实被议出玉山郡。本传云,乾兴初坐丁谓党,降知信州。以长编考之,乾兴元年六月丁谓即降职,是公此时坐累,待服除仍知信州。
是年,丁谓在崖州,公遣人馈问如平生(日)。
墓志云,既丁有朱崖之行,昔之宾客无敢顾其家,公实被议出玉山郡,尚屡遣介夫不远万里而往遗焉。
按长编,乾兴元年七月,丁谓贬崖州。
丁谓本传称,在崖州踰三年,徙雷州知,馈问当在是年。
天圣三年乙丑(1025)六十有三岁
移知福州
福建通志云,自信州移福州。
奏减官庄田值,章凡三上,诏允减半交纳。
墓志云,在福唐有官田数百顷,民输租食利旧矣,至是计,臣上言请就鬻之,责其估二十万贯,民不胜弊,公奏之,未报,章三上且曰: “百姓疾苦,刺史宜言之,而弗从,刺史可废矣!” 及有谕诏,减其值之半,而民始安。
福建通志云,时计臣张希颜奏请福州官庄田纳二税外仍输租米。公奏官田多瘠,滨海有风潮患,又不宜增税。从之。
按长编,天圣六年甲申,除福州官庄钱,初王氏据福州时,有田千余顷,谓之官庄。自太平兴国中授券与民耕,岁输赋而已。天圣二年,发运使方仲荀言此公田也,鬻之可得厚利,凡售钱三十五万余缗。诏减缗钱三之一,期三年毕償云云。墓志所言,计臣或即指张希颜,天圣二年仲荀上言,洎天圣三年,公涖任奏减。
天圣六年始谕诏减其值之半。
公以俸金赎龙昌期罪,仍厚遣之。
墓志云,福唐前郡将被诏去官,尝延蜀儒龙昌期与郡人讲,易率钱十万遣之以归事,在讼中及公下车昌期自益都械至,公曰,斯何罪耶,遂命释之,见以宾礼,法当償其所遗,公代以俸金,仍厚遣而还。
天圣四年丙寅(1026)六十有四岁
四月,拜右谏议太夫,知杭州。
本传云,以右谏议大夫知杭州。
乾道《临安志》,牧守胡则下云,天圣四年戊午徙太常少卿知福州,胡则为谏议太夫知杭州。
按乾道《临安志》,牧守周起下云,天圣元年九月丁亥徙知扬州,秘书监周起知杭州。又马亮下云,天圣四年三月庚辰徙知亳州,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马亮知杭州,未行,复知亳州。是年四月戊午徙周起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然则牧守胡则下,天圣四年下似脱四月二字。
天圣五年丁卯(1027)六十有五岁
天圣六年戊辰(1028)六十有六岁
以右谏议大夫入权吏部流内铨
迁知永兴军,四月改陕西都转运使,仍留吏部流内铨任。
长编云,四月丙戌改新知永兴军,胡则为陕西都转运使泾原路钤
辖兼知渭州。刘平自言,臣与谓有隙,今隸则部,慮掎摭致罪, 诏徙平知汝州,然则亦竟不赴陕西也。
(编者析注:四月丙戌,黜丁谓之党)
移书婺州牧,请颁义乌上清资圣院额,朝旨从之。金华黄先生文集,上清资圣院复田记云,旧记称后唐清泰二年,顺德大师道怤因古伽蓝遗地建院,号上清,宋天圣六年所赐今额,蓋郡人兵部侍郎胡公则守杭时,为住山赞宁僧统移书州牧,而得请于朝。
十二月坐失举,复为太常少卿知池州,未行。
长编云,十二月壬申,右谏议大夫权判流内铨胡则坐失保任,降为太常少卿,知池州,未行。
按长编,四月改新知永兴军,而本传叙权吏部流内铨,在知永兴军之前,蓋改新知永兴军,尚未赴任,又改陕西转运使,仍未赴,是以十二月尚任流内铨也。
天圣七年己巳(1029)六十有七岁
复以谏议大夫知永兴军
按墓志云,复谏议大夫知永兴军,蓋以前之新知永兴军,今始赴任,故曰复也。
天圣八年庚午(103O)六十有八岁
领河北都转运使,九月以给事中权三司使。
按本传,于知永兴军后,接叙徙河北转运使,以给事中权三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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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编云,天圣八年九月丙寅,河北转运使给事中胡则权三司使,侍御史知杂事鞠泳言则不可复以利权任之,不听。
公和慈云大师“桂子”诗并“和种桂”诗
(略,见《总谱》艺文编)
按本集,此诗序称,呈慈云大师,给事中胡则上云云,公以是年
九月,官给事中,故缀于此。
十月,诏议京东西陕西盐法,公画通商五利上之。
墓志云,公领三司使,宽于财利,不以刻下为功。时上方以两京陕西官盐岁久,民鲜得食,而日以犯法,命通商。有司重其改作,公首请奉诏,其事遂行。
长编云,十月有上书言县官,榷盐得利微而为害博,请通商平估以售,少宽百姓之力,乃诏盛度王随议更其制度,随与权三司使胡则画通商有五利上之。
天圣九年辛未(1031)六十有九岁
出知陈州
长编云,七月丁卯降权三司使给事中胡则知陈州。殿中侍御史王沿候服阕与辟小处知州。初,则为河北都转运使,沿尝就则假官船贩盐,又以其子为名求买酒场,张宗诲擿发之,朝廷虽责宗诲,复下其事转运司按得实,故则与沿并坐责。
按长编云,天圣九年三月癸亥,徙河北转运使胡令仪知洷州。
初,宗诲为开封府判官,监察御史王沿奏宗诲嗜酒废职。至是,沿丁母丧在卫州。宗诲乃发沿假官舟贾贩。朝廷恶之,因以与令仪等俱黜云云,然则宗诲为报复计耳。又按范仲淹作胡令仪神道碑云:令仪为借民飞輓,以实边郡,人或媒孽其不便。朝廷惑之,徙守回中。既而代者复行前议,令仪得辨,改知凤翔府。然则公之心迹,可昭雪矣。
范公仲淹通判陈州,公以国士遇之。
范文正公年谱云,天圣九年移通判陈州。
墓志云,尝倅宛邱郡会公为二千石以国士见遇。
明道元年壬申(1032)七十岁
八月,授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
长编云,八月壬申知陈州给事中胡则为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侍御史知杂事刘随奏则知池州不肯行,为三司使以罪去,骤加美职,何以风劝在位,殿中侍御史郭劝请追则除命。皆不报。
按敬乡录称,再知杭州,踰月授工部侍郎,与长编异。
奏免衢婺身丁钱
永康县志载,公奏免衢婺身丁钱诗云
(略,见遗文集)
按金华黄先生文集胡侍郎庙阴记称,公尝奏免衢婺身丁钱传,与墓志铭皆无登载,姑俟博雅君子考质云云,以余考之,此事一见于宋赵善括《应斋杂箸》卷一载乞免临安府丁钱有云,两浙税丁之重,至有生子不举,长不裹头者,丁谓为相苏秀获免,胡则在朝,衢婺遂蠲。再见于宋胡廷直方岩庙记,言公被天子知遇申命进秩,乃奏免衢婺身丁钱。三见于元吴师道敬乡录言,今之方岩庙食甚盛,郡志以为公尝奏免衢婺丁身钱云云。其非无据,明甚。至于奏免时期,以胡廷直庙记攷之,所云申命进秩,似即指进工部侍郎也,事在明道元年,公诗首句云“六十年来见弊由”,按丁身钱肇自马埜(殷)初,本计口梭盐而钱是纳,后遂不给盐徵钱。钱鏐效尤,宋初无申说者。自宋初至明道元年,恰六十余年,奏免当即在此时。
又按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三月,除婺秀州丁身钱,殆就苏秀衢婺浑括言之。惟清盧标《婺志粹言》:明道二年,公执奏为衢婺人除之,不知何据。殆以公再知杭州在明道二年,故臆测为在任时奏免乎。不知沈善括奏章固明有“胡则在朝”四字,其为明道元年任集贤院学士时奏免似无疑义。
(编者析注:《方岩祭说》载称:公“以年老致政,于是衢婺二州民苦赋身丁钱及养马厮役,公陛辞日慨为奏免,朝廷可其奏,且命以本官衔再牧杭郡,不绝其禄,如杨巨源故事,遂薨于杭,⋯ ⋯以故民皆德公”。据此说,其奏日在公陛辞日。)
明道二年癸酉(1033)七十有一岁
四月,进刑部侍郎,再知杭州,上《乞朝见表》。墓志云,进刑部,再牧余杭郡。咸淳临安志,牧守胡则再除下云,明道二年四月甲子徙知陈州,尚书刑部侍郎胡则知杭州, 《范文正公集》代胡侍郎《乞朝见表》云:(略,见《总谱》艺文编)是年,杭州无江潮患。咸淳《临安志》云,天圣丙寅,明道癸酉,尝再守杭州,有惠政,在郡时独无潮患。捐修天竺灵山教寺门庑。
金华黄先生《文集》“天竺灵山教寺大殿记”云,兵部侍郎胡公继典州事,为辍俸资以营三门两庑。
奏请依天雄军江宁府特赐州学名额
《范文正公集》代胡侍郎《奏乞余杭州学名额表》云
(略,见遗文集)
按咸淳《临安志》,天圣六年正月戊午,以李谘为给事中知杭州,此表言前知州李谘在任日,则为公再知杭州时所奏无疑。
景祐元年甲戌(1034)七十有二岁
四月,加兵部侍郎致仕退居西湖。
咸淳《临安志》,牧守胡则下云,景祐元年四月甲辰,除兵部侍郎致仕。
墓志云,践更中外凡四十七年,得请加兵部侍郎致仕。
又云,退居西湖,乘画船,击清波,深樽雅紘,左子右孙,与交亲笑歌于岁时之间,浩如也。
范文正公集“贺胡侍郎致政状”云
(略,见遗文集)
范文正公集西湖筵上“赠胡侍郎诗”云
(略,见遗文集)
按范文正公年谱,是年出守睦州。文正公集卷三自谪守睦州诗下皆在睦州作,内有依韵答胡侍郎,见寄诗云(略,见《总谱》艺文编)殆亦是年作。
公长子楷调钱塘通判
墓志云,朝廷命长子通判钱塘,以就养。
(编者析注:于公元1966年,在浙江瑞安县慧光塔下发现有刻于明道二年(1033)十二月的《大悲心陀罗尼经》,文中载称:“大中大夫、尚书、兵部侍郎致仕、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胡则印施”。说明胡则于明道二年十二月之前已致仕。)
景祐二年乙亥(1035)七十有三岁
景祐三年丙子(1036)七十有四岁
景祐四年丁丑(1037)七十有五岁
宝元元年戊寅(1038)七十有六岁
九月,公配陈夫人卒,奉朝命赠颖川郡君。
范文正公集,胡公夫人陈氏墓志云诗称
(略,见胡公夫人陈氏墓志)
按范文正公年谱,康定元年二月,有兵部侍郎胡公墓志铭。康定二年二月有胡公夫人陈氏墓志铭。以考之,康定元年公未薨,且夫人墓志铭称宝元元年卒,公墓志并称夫人先以寿终,则年谱年月或有舛误明甚。
宝元二年己卯(1039 )七十有七岁
六月十有八日,公薨于余杭私第,事闻天子震悼。
长子楷进都官员外郎
宗谱云,公卒于宝元二年六月十八日酉时。
范文正公集“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铭”云
(略,见兵部侍郎致仕胡公墓志铭)
按墓志称,明年二月十有一日,葬于杭州之钱塘县南山履泰乡龙井源,以夫人颖川郡君陈氏袝葬焉云云。此明年即指康定元年。
又范文正公撰夫人陈氏墓志铭称,以三年二月十一日与公合葬云云。此三年殆指宝元之第三年,亦即康定元年(编者析注:即公元
1040年)。是年,公长子楷得浙东签书寺丞,俞君所撰行状,请誌于范文正公,文正公于合葬之前同时撰成两墓志铭,此皆有岁月可稽者也。
范文正公集“祭胡侍郎”文云
(略,见艺文)
《胡正惠公年谱》终。
《胡正惠公年谱》《附录》不作录载,可见浙江图书馆馆藏原版《胡正惠公年谱》。
胡宗懋简介:
胡宗懋(1867~1939),字砚山,号季樵,金华永康溪岸人。清光绪二十八年中举,其父胡凤丹为崇文书局的创办人。少承父教,喜搜罗乡邦文献,博访秘抄古刻59种,于1924年版刻成120册,名《续金华丛书》。著作有《金华经籍志》、《梦选楼诗钞》、《东莱吕太师文集考异》、《倪石陵书考异》、《鲁斋王文宪公文集考异》和《渊颖吴先生集考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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